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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导生、优秀楼层长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6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汽院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分享汽院好故事,传递汽院好声音,展示青春奋斗风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鼓励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才智,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23-2024学年涌现出的一批学风端正、成绩优异、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在籍在册本科生。

2.外国语学院表彰推荐名额:三好学生(40)、三好学生标兵(2)、优秀导生(5)、优良学风班(4)以及优秀楼层长若干。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一)三好学生

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文化体育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支持学校、学院、年级及班级的各项工作,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学年内各门必修课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操行成绩评定为优秀,学年综合测评达班级前5名(教务系统学年“正常成绩”为测算依据)。

4.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按要求完成阳光健康跑任务。

5.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评选学年的在籍在册学生总数的5%。

(二)三好学生标兵

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三好学生标兵由各学院从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要求学年内各门功课成绩优秀率为80%以上,体测成绩合格且位列班级前30%,且在校级以上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各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

2.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三好学生总数的5%。

(三)优秀导生

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按要求完成阳光健康跑任务。

2.担任导生工作满一年,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引导学生配合学校及学院开展各项工作。

4.所带班级学风良好,班级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含补考重修),阳光健康跑参与率达95%以上,无旷考等违纪事件发生。

5.各学院优秀导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全院新生导生总数的60%,工作特别优异者可破格申报。

(四)优秀楼层长

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按要求完成阳光健康跑任务。

2.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集体利益摆在首位,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的各项安排。

3.担任楼层长半年以上,在学生宿舍网格管理和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中,出色完成所负责工作,所在楼层整体良好,宿舍氛围融洽,卫生状况良好。

4.上一学期无必修课不及格。

(五)优良学风班

1.符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优良学风班相关规定。

2.课程绩点:班级成员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以教务系统中全部成绩(含补考重修)为测算依据);若当学年任一学期只有实习课程,该班级成员当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需要达2.7以上。

3.阳光健康跑参与率达95%以上;体质测试优良率达10%以上。

4.班级英语通过率处于所属学院同年级中全体班级平均英语通过率前20%(CET4、英语专业四级TEM4、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三级或本校英语课程),班级英语通过率=班级成员英语通过人数/班级总人数*100%;累计英语四级通过率:评选学年时为大三年级的班级,原则上不低于50%;评选学年时为大四年级的班级,原则上不低于70%。

5.班级中没有学生因未能达到学业相关要求受到退学处理;班级成员无旷考、作弊、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等违纪事件发生。

6.“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学优班”评比,具体细则参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学优班评审细则(试行)》(汽院学发〔2021〕44号)。

7.各学院优良学风班的三类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学院班级类别总数的20%;工作特别优异有国家级重大集体荣誉班级可破格申报。

8.各类先进集体评选时,以入学时的自然班学生为基准,各类插班生、复学生、延长学籍学生等不纳入统计范围。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三好学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经班级团支部推荐,报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2.优秀导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优秀导生申报表》(见附件3),报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推荐。

3.优秀楼层长评选采用考察推荐的原则,由各楼层长自愿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优秀楼层长申报表》(见附件4),校宿舍管理中心推荐,报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四、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申请参评的同学于11月22号(周五)中午12:00前将纸质表格提交至学工办3603办公室,并将表格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发送给年级长,由年级长汇总统一发送给付老师(邮箱2768750497@qq.com),具体包括:

1.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2.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表

3.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优秀导生申报表

4.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优秀楼层长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