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困补

外国语学院关于在班级中成立贫困生认定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4     作者:   点击:[]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体现党和政府、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爱护,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决定在全院各班范围内成立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

一、班级认定小组成员组成

各个班级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贫困生认定小组。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中,小组成员不得低于班级人数的20%,并且最少不能低于5人。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不得低于小组成员人数的40%,并且最少不能低于2人。小组成员中,应保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小组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名男生代表。各班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班认定小组名单,并向全班同学进行公示。

二、时间要求

各班务必在116日(星期五)下午4点之前将本班认定小组名单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上报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初审。

三、几点要求

1、各班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贫困生认定小组成立工作;

2、各班确保要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贫困生认定小组的成立工作;

3、各班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次贫困生认定小组的成立工作。

4、各班在上班贫困生认定小组名单的同时,需要上交本班召开班会讨论小组成员的班会记录。(详见附件)

外国语学院___________班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名单

班级人数:认定小组人数:男生:女生:

组长

成员

班委

学生代表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11-4